新华网合肥4月27日电 (记者程士华)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获悉,27日上午,一涉案金额近700万元、涉案人数300多人的特大传销案在庐阳区法院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伍明涉嫌从事非法传销,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提起公诉。
据庐阳区检察院指控,2006年1月,伍明化名“刘义和”,以股东身份筹备成立安徽康和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和斯公司),在股东均未出资的情况下,委托合肥鑫典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代为办理申请注册康和斯公司登记,并帮助其“垫资”以通过验资,取得注册资本为180万元的康和斯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康和斯公司注册成立当日,其账户资金为零。
据指控,伍明伙同他人通过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散发印制的产品招商计划等方式,吸引他人参加,并要求被发展人员认购600元一套的保健品,取得加入资格,成为康和斯公司兼职业务员。同时通过现金高额返利、介绍销售保健品提成的方式,诱使被发展人员逐级发展下线购买上述保健品,牟取非法利益。自2006年初至同年4月,伍明等人先后在安徽亳州市、蒙城县等地发展业务员300余人,累计非法经营数额达6941152元。
检察机关认为,伍明伙同他人在申请公司登记中,无注册资本,采取欺诈手段,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180万元,数额巨大。此外,伍明还通过发展下线人员,要求被发展下线人员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从事传销活动,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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