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他人骑走了父亲的电动自行车,19岁的王某冲上前去,在与其争执过程中将其打死。今天上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
8点45分,王某被法警押进法庭。王某身高只有1.6米出头,站在两名身材高大魁梧的法警中间,显得更加瘦小。
2006年11月7日晚,王某的父亲将电动自行车停到王某开的台球厅前。后安某偷车时被发现。王某顺手拿起台球杆追赶安某,并挥起球杆猛击安某头部等处,致其死亡。
“……我就追过去,让他停下来,他不停,还打我,我就用台球杆打了他……后来他被打倒了……”王某在法庭上说,“当时晚上挺黑的,我岁数又小,我以为他要掏刀伤害我,所以才继续打。”
王某的律师以“正当防卫过当”为主要内容做了辩护。该律师认为,王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实施防卫行为时打死了安某。
同时,安某的家属也通过辩护律师表示,王某的家人已经赔偿了15万元,他们希望法院能够减轻对王某的处罚,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该案今天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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