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芯(化名),受伤部位:左手大拇指肌腱损伤,大拇指骨裂,缝6针。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至今,阴天下雨时,手会疼,活动不自如。
陈鑫(化名),受伤部位:头部被玻璃杯砸伤,出血量大,头痛、头昏,主动脉刺破,前额部、头顶部各有4厘米切伤呈“A”字形,伤口留有少许玻璃残渣,面部血液较多,进行清创缝合术,伤口缝合17针;至今时常都会伴有头疼、头昏,法医鉴定为轻伤……
上述文字,是记者日前在南京市白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采访时,从其中一份伤情报告上做的简单摘录。
据了解,当年前4个月,白下城管大队遭遇暴力抗法事件37起,41名队员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共支付医药费用1万多元。
而这样的伤情,在南京市容系统并不鲜见。如南京市秦淮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在去年就遭遇20余起暴力抗法,而今年前4个月,暴力抗法事件也达到10余起,数10名队员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实际上,每个城管大队都有自己队员的伤情报告。这样的伤情报告,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城管部门执法环境堪忧的局面!”一位城管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伤情报告触目惊心
今年4月24日晚19点左右,南京市鼓楼区城管华侨路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李雪在中山路地铁六号出口处正常巡逻时,发现在附近有一推板车的小贩正在占道经营水果,于是李雪上前对该摊贩进行说服教育,告诉他在这里卖东西既阻碍人们正常出行又影响市容市貌,让他赶快离开。哪知,该摊贩不听劝告,并趁大家都不注意的情况下拽着李雪的手,恶狠狠地咬了一口,造成李雪手指严重受伤。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鼓楼城管莫愁中队和中央门中队,仅去年分别遭遇暴力抗法50余起和30余起。“中央门中队去年共有40余人受伤,花费医药费用5500元。”据该中队一位人士介绍,今年以来他们已经有20余人次受伤,花去医疗费1000余元。
据了解,2005年南京市白下区执法队员受到暴力抗法事件近120起,去年是近80起。
今年3月24日,狮子桥34号店家“四季鲜水果店”超出店门占道经营,湖南路管委会城管中队队员赵宝祥前去纠正违章,该店老板娘破口大骂,并要扑上来殴打该名执法人员,被其他队员拦住,而当事人对于现场执法人员的辱骂持续有一个多小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该中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今年在执法中遭遇暴力抗法64起,共有10名城管执法队员受伤。
记者在南京秦淮城管采访时了解到,2006年他们在执法中遭遇暴力抗法二十余起。一是2月20日上午红花中队3名执法人员在拆违过程中,遭遇违章者暴力抗法,其中一人伤势较重;二是3月23日上午夫子庙中队整治老虎头时,遭遇占道违章者暴力抗法,其中一人鼻梁被打破,一人眼镜被打碎、脸上被打破。
据了解,南京白下城管共有队员150多人,95%以上的人都有过执法受伤的经历。该大队一位队员是一名退役的拳击运动员,曾经多次获得全国以及省市各类比赛的冠军。他告诉记者,自己也受到过违章当事人的袭击,由于自己受过专业训练,有较强的防卫能力,因而成为全队少数几个没受过伤的执法队员之一,“过去学过的东西现在在工作中用上了,可我心里却有着说不出的难过!”他苦笑着告诉记者。
队员都有心理压力
“在执法过程中受伤,在城管队员中已经屡见不鲜,而遭遇侮辱和谩骂,更是家常便饭。”南京市容系统一位负责人说。
以南京白下城管大队为例,该大队从领导到一般队员,每个人都有至少4次以上的被当事人辱骂的经历,而每每对此,执法队员们只能用沉默来应对。
“为什么在各执法部门中,城管部门遭遇的暴力抗法事件以及受伤人数最多?难道城管部门真是执法队伍中的‘弱势群体’吗?”很多城管队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说。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很多城管执法队员都不肯透露自己的姓名,特别是那些曾经受过伤的队员,更坚持要求记者在写稿子的时候,隐去他们的名字。他们告诉记者,在执法中遭遇到的很多伤害,他们都没有告诉过家人,因为害怕家人担心,所以一直善意地隐瞒至今。
“白下区各中队的执法队员,年纪大多数在30岁至40岁,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很多队员的家属都没有固定的工作,队员就是家里的顶梁柱,谁都不愿意顶梁柱倒下。所以现在很多队员接到整顿的任务时,心里都会发毛。”白下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朱涛告诉记者。
据了解,前年白下区执法队员受到暴力抗法事件近120起,去年近80起。
“说实话,现在要我们到现场去进行整顿,你说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白下城管止马营中队的陈鑫(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记得那次头部被砸伤时,我的夫人正好怀孕6个月,我受伤后,医生叫我住院观察,为了不让她担心,我只能忍痛回家,到家都不敢对她说实话,大队领导为了让我夫人相信,也一同陪我回家,就骗她说我是在拆违中被砖头砸了一下,没有什么大碍,叫她不要担心。”
“其实身体上的伤害,会通过时间和治疗渐渐恢复,但是心理上受到的伤害却远远大于身体上的,是无法痊愈的。简单地说,如果天天有个人在你面前骂你,或者一看到你就骂你,你还不能还口,要装聋子,你能受的了吗?这就是我们城管执法队员天天要面对的。说白了,我们现在自己都要求做心理疏导了。再苦再累没有关系,但是要我们整天生活在谩骂和威胁当中,是我们无法承受的。我们是流血又流泪,每天都在忍辱负重。”鼓楼城管一位曾经受过伤的执法队员告诉记者。
如何寻求解决之道
据了解,目前对打人者多以故意伤害的“案由“来追究责任,许多案情尚不够立案标准,只能以民事调解的方式解决,因此不少抗法者对殴打城管根本不在乎,认为大不了罚点款了事。
法律界人士认为,根据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此,殴打城管执法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面对城管队员身体上和心理上受到的种种伤害,白下区城管执法大队长朱涛很无奈地对记者说,目前,也没有什么很好的解决办法。只是呼吁公、检、法部门能够很好地配合、协助。尤其对我们城管队员进行人身伤害的当事人,如果事后进行刑事处罚的,希望能够进行公开地处理。因为现在很多人都有一种打警察是袭警,而打城管不犯法的习惯思维。虽然城管队员都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但他们也是人,也不能受这样的委屈。所以非常希望对妨碍执法的当事人进行处罚时,能够让广大的老百姓都知道,对城管队员暴力抗法也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对于在执法过程中受伤的城管队员,所在部门和大队会有补偿吗?”记者问。
“对于受伤的队员,除了医药费用是实报实销的外,大队还给每个队员买了人身意外保险,至于补偿,会有一点,但是经费有限补偿的也是微乎其微。”白下区城管大队长朱涛说。那会不会设立一个什么“委屈奖”之类的奖项?“这个我们以前有过,也是考虑到队员受到了不少的委屈,但是近几年由于经费的问题,也就没有特别地设立这个奖项,只是会发一些少量的慰问费用。”
南京都市心理咨询中心周正猷主任认为,城管这个工作是一个“淘气”的工作。一方面要代表党和政府来管理;另一方面还要理解弱势群体的苦生活。所以受委屈是避免不了的,因此自身的心理上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同时,给予城管队员巨大的心理支持也是必要的。心理疏导的同时,也可以帮助城管队员提高个人的承受能力和心理调节的适应能力,但最终还是需要大多数人去理解和支持城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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