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喜讯从北京传来——
深圳市总工会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喜讯从北京传来,深圳市总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上世纪90年代初,“蛇口模式”、“宝安之路”等带有浓厚深圳特色和时代特色的工会工作经验,曾在全国产生巨大影响。
近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时期工会工作,反复强调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发挥工会组织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全市工人阶级的代表,深圳市总工会不断探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推进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创新工会经济技术工作,激发职工创造活力
早在1992年,深圳市总工会就在全国工会系统率先举办“职工技术运动会”,通过技术技能大比武,把职工的热情和活力引导到学习技术、提高业务水平上来。技术运动会由政府主导、工会运作、部门配合、职工广泛参与,比赛项目达83项,涉及工业、交通、建设、商贸、金融、旅游、电力、邮电通信、教育卫生等行业和领域,参与职工超过259万人次,成为职工成长、成才的平台,为推动我市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目前,我市已形成以“职工技术运动会”为龙头,向区、行业、街道梯次延伸的格局。职工可以通过参加“职工技术运动会”获得相应的职业技术资格,取得名次的农民工可以得到入户奖励,大批职工成为单位的技术业务骨干或走上了创业的道路,技术状元成为社会的明星。
市总工会围绕市委大力实施自主创新、全面推进循环经济的战略,大力开展以争当“创新能手”、争创“创新示范岗”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有以“五小”为重点的技术创新、提升传统行业技术水平的创新、以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为目标的技术创新、推进循环经济的节能降耗创新,向非公有制企业扩展。全市开展创新活动的基层单位1.2万家,参与职工136万人次,取得创新成果7.2万项,创造经济效益17.7亿元,产生了一批全国、省、市“创新能手”和“创新示范岗”。
为了进一步提高职工的职业素质,深圳市总工会在全市职工中持之以恒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产生了一大批全国职业道德建设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近年来,通过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的评选、总结、表彰活动,举办“知识改变命运,深圳让我成才”的大型巡回报告会,一批刻苦学习改变命运的典型职工现身说法,在职工中产生强烈反响。与此同时,在加强对劳动模范的管理、宣传工作中,深圳市总工会开创了在外籍人士和劳务工中评选劳模的新做法,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在全市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气氛。“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精神在深圳蔚然成风。
创新工会帮扶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温暖伴你行,帮扶在身边”,这是深圳市总工会开展的主题帮扶活动,其目的就是要将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心送到身边。深圳市总工会的帮扶工作已从原来的仅帮扶国企困难职工为主,扩展为既帮扶国企改制下岗员工、又注重帮扶有困难的劳务工。帮扶的范围扩大、人群增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充实。通过生活帮扶、工伤探视、最低生活保障、资助困难职工子女学费、减免医疗就诊费、提供就业机会等方式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的实际问题。在市委的领导下还与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资委等单位联合构建了扶贫济困解难的“大帮扶工作格局”。2006年,深圳市总工会大力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就业帮扶”等救助活动。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区总工会上门慰问困难职工1933人次,发放慰问金401.62万元,资助困难职工子女500余人,发放助学金100万元,帮助1003名失业人员和8542名劳务工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
维护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在非公有制企业多、劳动关系高度市场化、各阶层利益诉求复杂化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上,深圳市总工会牢固树立“和谐发展、互利共赢”理念,尽职尽责,因势利导,抓住“源头参与、制度保障”等关键环节,创新推动工会维权工作,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维权、维稳”两手抓,使企业中经常发生的劳动争议和劳资纠纷得以有效解决。
市总工会倡导建立健全“三方协商机制”,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为主要成员单位,组成市、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通过集体协商会议形式,切实解决了一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三方协商机制自运作以来,较全面地反映了各类企业、雇主的意见,充分听取了工会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促进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积极推行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通过群体力量和群体维权增强维权效果,则是深圳市总工会工作中的又一大创举。在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的协商、签订过程中,采取“层层委托、渐次授权、条约加入”的方式,突破集体合同主体资格缺位等难点,创造了四个“全国第一”:1998年,龙岗区布吉镇签订了全国第一份区域性集体合同;2001年6月,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签订了全国第一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2002年7月,在罗湖区黄贝岭商城签订了全国第一份专业市场工资集体协议;2003年6月,在南山区海滨社区签订了全国第一份社区工资集体协议。
这四个“全国第一”,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企业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得到国家有关部委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充分肯定。截止到2006年,全市累计签订集体合同34389家,覆盖职工397.2万人。
在具体处理维权的过程中,市总工会认真履行“第一知情人、第一帮助人,第一报告人,第一监督人”职责制,始终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结合原则,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创新工会组建方式,建立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工会
2006年,跨国大型外资企业沃尔玛、富士康正式挂牌成立工会组织,引起全世界广泛关注,在国内外产生巨大反响。市总工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工共建”的工作方针,克服外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困难和阻力,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大胆创新,改变以往人们“企业行政是否同意建会”的习惯性思维,确立以职工的意愿为建会的决定因素的新思维,明确提出“建立工会就是尊重和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力的体现”的原则,选定重点单位,实行挂牌组建,以扩大影响;并由对应的市、区、街道总工会选派得力人员直接深入企业发动员工入会;突破一点,拓展一片,积极推进深圳外资企业工会的建立。
深圳外资企业工会建设的新突破,得到了党中央、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深圳市委的高度肯定。
创新工会组织管理体制
创新工会组织管理体制,是架构“工会工作社会化”大格局的支柱。工会组织建立区域性、行业性、专业化乃至楼宇、项目、园区工会组织,是深圳工会工作社会化格局形成的一大特色。这些职责、领域区分明晰的基层工会组织,植根基层,支撑起深圳工会组织架构的大厦。深圳工会积极创新的工会组织形式,包括社区工会联合会、专业市场工会联合会、楼宇工会、项目工会、工业园(区)工会联合会等基层工会形式,巍峨壮观地矗立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2006年,全市新建工会组织9019家,发展工会会员17.3万人;全市工会组织覆盖企事业单位64325家;现有会员303.8万人,实现了“一社区一工会联合会”的目标,全市6个区、56个街道全部成立了总工会,有效地发挥了“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工会职能作用。深圳市总工会被授予“广东省工会组建工作优秀单位”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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