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培羽)4月16日,“西安翻译学院诉《北京科技报》和方舟子侵犯名誉案”尘埃落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向原告西安翻译学院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赔偿丁祖诒精神抚慰金1万元。
这份由“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问卷调查产生的“中国最受尊敬大学及校长排行”,民办高校西安翻译学院名列“中国最受尊敬的大学”第10名,西译院长丁祖诒名列“中国最受尊敬大学校长”第二位,在2004年10月底至11月初刊登在国内多家报纸和新闻网站上。事隔不久,“学术打假人”方舟子在境外网络论坛发表署名文章,否定排名机构“美国50州高等教育联盟”存在,称《洛杉矶时报》关于排名的公告为“纯属盗用名义的假新闻”,并将西译及丁祖诒列为“造假者”。2005年7月,《北京科技报》发表方舟子署名的文章,8月刊登《调查中国十大名校事件真相》文章。
2005年8月30日,西译和丁祖诒将北京科技报社和方舟子推上法庭,西安市长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被告向两原告赔礼道歉,并向两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6万元。对此判决结果,原告不服赔偿金额过低,被告对判决结果也不服,皆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今年2月2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4月16日作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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