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烟台市城调队了解到,今年一季度,我市市区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稳步增长,人均可支配收入4355.21元,比同期增长10.4%;人均消费性支出2885.45元,比同期增长7.2%。
一季度,市区城市居民人均收入比同期增加408.65元,其中工薪收入增长较快。
人均财产性收入116.97元,比同期增加34.84元,增长42.4%,影响可支配收入增长1.1%。其中:人均利息收入比同期增加14.32元,增长1.3倍;股息和红利收入比同期增加48.66元,增长1.6倍。随着市区城市居民收入的增加,居民消费继续呈增长趋势。人均消费支出2885.45元,比同期增加192.81元,增长7.2%。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增长速度加快,增长幅度居八大类之首。一季度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人均支出101.91元,比同期增加32.16元,增长46.1%。影响消费支出增长1.2%。
居住类呈现跨步式增长,一季度人均居住支出为187.71元,同比增加51.4元,增长37.7%,影响消费支出增长1.9%。主要表现为:一是人均住房中住房装潢支出为32.07元,比同期增加24.40元,增长3.2倍;二是由于受去年自来水价格及管道天燃气价格调整的滞后影响以及居民用水、电、燃气数量的增加,使水电燃料及其他类同比增加25.47元,增长22.8%;三是居住服务费人均支出11.00元,比同期增加5.74元,增长1.1倍。其中物业管理费、维修服务费人均支出分别比同期增加2.74元、3.49元,增长0.9倍、2.7倍。
食品开支加大,增长6.7%,由于一季度适逢春节的影响,市区城市居民人均食品支出966.49元,同比增加60.36元,增长6.7%,影响城市居民消费增长2.2%。;医疗保健类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一季度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271.07元,同比增加17.01元,增长6.7%。其中用于药品费、医疗费、其他费用的支出分别为132.72元、54.56元、8.37元,分别比同期增长28.1%、78.7%、86.0%。记者 刘海玲 实习生 张云龙 通讯员 于吉明
编辑: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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