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傲多“我国将研究制订并认真组织实施《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及时总结推广部分地区试行节能‘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的经验。”这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意见和建议的报告中指出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5月至6月对节约能源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报告所提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和改进了相关工作。发改委在报告中认为,当前,节能降耗形势十分严峻。今年要下最大决心,用最大气力,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
同时,还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节约能源法的修订工作。积极与全国人大财经委沟通,争取把节能监察、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能源管理师、节能专项资金等行之有效的节能管理办法纳入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抓紧组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节能监察管理办法》、《能源管理师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和规章的制(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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