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节能减排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刘铮 刘羊旸)电力消耗增长率快于经济增长率3.8个百分点;六大高耗能行业增长率快于工业增长率2.3个百分点;工业增长率是服务业增长率的近2倍、创10年来同期最高。
“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我国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左右,这是政府作出的庄严承诺,并经全国人大批准,有法律效力,必须完成。去年全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单位GDP能耗扭转了连续3年增长的势头,但1.23%的下降率仍然没有达到4%的预期目标。
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贾银松分析,这次高耗能行业增长速度再度抬头受国内国际市场旺盛需求拉动。国内投资、工业、出口增速都较快,必然拉动对钢铁、焦炭等高耗能产品的需求;国际市场价格不断上涨,也拉动了国内高耗能行业快速增长。此外,随着煤电油运供求紧张局面的逐步改善,高耗能行业的外部环境也更加宽松。
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盲目追求经济增长,采取各种优惠措施,继续鼓励高耗能行业发展。例如,全国有14个省份以各种方式出台了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有不少地方通过减免税收、低价提供土地等方式对高耗能行业继续“招商引资”。此外,一些地方对淘汰落后产能不积极,致使落后产能退出缓慢。
这些短期因素再加上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长期因素,共同造成了一季度我国高耗能行业的再度反弹。钢铁、有色等六个高耗能行业的增加值占全国工业的三分之一,而能耗却占工业能耗的七成。一季度,全国粗钢产量同比增长22.3%,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4.7个百分点;钢材出口1413万吨,增长1.2倍。
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一季度经济形势时指出,要把遏制高耗能产品过快增长,作为当前以至全年宏观调控的重点。继续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在节能、环保等方面制定和执行更加严格的措施。
“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高耗能产品过快增长的势头。”贾银松表示,要认真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完善市场准入标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尽快落实限制高耗能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措施。禁止各地自行出台优惠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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