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深入市法院系统,就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情况进行调研。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海麟出席调研活动并讲话。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孙海麟在座谈会上指出,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我市各基层人民法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要求,为贯彻施行《决定》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孙海麟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组织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要求,支持和保障本单位或本地区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和审判活动创造条件。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工作,从而提高社会各界对人民陪审员的认知程度,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关注司法工作的热情,努力创造更为良好的司法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张柏峰在座谈会上表示,市高院要继续组织全市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和要求,要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充分体现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民主性,从而使人民陪审员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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