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林立 报道
继云南、陕西、山东、北京等省市相继启动卡拉OK版权交费工作后,江苏也迎来KTV版权保护的破冰之旅。昨天,中国音像协会江苏省联络站正式对外宣布启动江苏省KTV版权收费工作,并有15名商家确定签约。
据介绍,江苏KTV版权交费工作已全面展开。按照《中国音像协会关于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的公告》规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2007年第一号公告,收费计算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起,收费标准将依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06年1号公告确定的12元/包房/天。
第一个月有优惠
参考江苏的人均消费指数、人均可支配消费指数及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指数等统计数据,中国音像协会负责人表示,签约店家在合理的使用范围和期限内,可第一时间获得协会提供的唱片公司新歌。同时,凡是在5月31日前缴纳版权使用费的商家,将予以8元/包/天的标准收取。超过优惠期间的,则恢复到12元/包/天。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对于不配合收费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缴纳版权使用费的店家,必须将歌库里所有涉及到非法复制、放映及表演的曲目全部删除。
为了统一管理,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设置了全国统一汇款账户、账号。各地联络站将对卡拉OK经营者的汇款回执备案,确认到款10日之内给经营者颁发《卡拉OK经营行业著作权许可使用证书》。
在随后举行的签约仪式上,共有15家KTV商家代表签署了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协议。其中三家是南京商家,分别是阿米果、亚马逊和立煌。
消费者不用担心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华厦、麦乐迪等几家比较大型的KTV,价格都没有变动,沿用去年的标准。对于近期内价格会不会有所调整,几家KTV商家均表示,即便KTV开始收取版权费用,也不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但记者致电南京文化娱乐业协会获悉,不转嫁消费者有些不现实。此次签约的商家属于独自签约,目前协会近400多家会员仍然在与版权部门进行第二次谈判。何时交?如何交?交多少?仍然继续协商中。
根据中国音像协会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有意向签约的商家共81家,预计到5月底全省签约店家将会增加200余家。这标志着江苏省音像作品产权保护工作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06版《商讯》)
(编辑 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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