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 梅军通讯员聂国桥)一年之内,27起重特大安全事故,137人死亡,令人触目惊心!昨日,省监察厅、省检察院、省安监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其中10名县处级干部“榜上有名”。
会议通报:去年,我省共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7起,直接经济损失1.19亿元。102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县处级干部10人,移送司法机关32人。
其中,去年3月10日,巴东县水布垭镇境内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3人死亡。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郑某被行政警告。
去年6月23日,崇阳县桂花泉镇境内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11名相关责任人受到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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