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廖桂金通讯员一元)昨天,打工告状专业户小陈再次现身思明区法院。不过这回他可不是来打劳动官司,而是来向法官还金钱和感情之债的:“劳动节快到了嘛,而我又打了这么多劳动官司,所以选择这时来感谢帮助过我的法官”小陈说。
凌晨3时,小陈才下夜班。上午8时,他就赶到了思明区法院。与过去的焦躁、混乱相比,小陈这回可谓是“旧貌换新颜”——穿了件雪白的衬衫、黑色的西裤,头发用摩丝梳理过了,不时露出幸福的微笑。他工作过的单位只要还“活着”,最终都不得不与他“法庭上见”。他在厦门一年多,有8家单位被他告过,被人称为打工告状专业户。(本报曾经连续报道)那时的他,就像一只困兽,一只竖着尖毛的刺猬,在法院上蹿下跳,逮谁骂谁,不管法官给他解释什么他都听不进去。自从去年底,他打完第8场劳动官司后,从此“金盆洗手”——再不与自己昔日的东家打官司了。昨天,小陈给思明区法院送去一份他手书的《厦门生活回忆录》,他对打官司的评价是,“那是本人一生中最难忘,最具纪念意义的一段历史”。小陈有了许多感悟,“原来总觉得法官与我过不去,故意不受理我的案件,或者拖延时间下判。”“其实是我自己法律知识不够,对法院工作不够了解。”小陈说。昨天,小陈对思明区法院民一庭的庭长张嵘说:“现在,我才明白法官其实对我很好。”他列数每一个办过他案件的法官:“比如谌福荣,在我第一次起诉时,他给我先于执行,要求被告的单位在案件开庭前先支付给我400元工资;又比如陈彤,在我告的对象不正确时,不厌其烦地给我解释……。”不打官司后,小陈的心态平和了。如今,他已经在一家企业稳定下来,“我现在手上至少有2000元的存款了”。有了钱后,小陈开始还债:他在思明区法院打劳动官司时,一名到法院办事的当事人闻听他的窘境,当场掏出200元。小陈昨天拿来200元,请法官帮忙转交给那个不肯留名的当事人。小陈说,还有一名法官曾经在经济上帮助过他,过些日子他一定要去还钱。小陈现在最渴望有个自己的家。昨天,小陈宣告,他正陷入恋爱中,女朋友是网上认识的,对方已经向他表白。小陈的《厦门生活回忆录》手稿。廖桂金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