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促进本市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2007年7月24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将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高度重视,认真总结。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专项报告,是依据《监督法》对本市行政机关三年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进一步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一个良好契机。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政府6月20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征求意见。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对三年来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意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和总结,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找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对各自承担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牵头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梳理,切实做到心中有数,并列出每项牵头任务完成时间表。5月15日前,将好的做法、经验体会和存在问题形成文字材料,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重点内容包括:
(1)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包括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相关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宣传和培训,发挥法制机构作用等情况;
(2)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情况。包括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等情况;
(3)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情况。重点是2004年市人大常委会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组提出的八项建议的落实情况;
(4)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主要是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等情况;
(5)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工作情况;
(6)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二、积极主动,密切配合。从4月中旬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将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组织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部分人大代表进行视察等多种形式,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的调研和视察工作,认真细致地介绍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回答询问,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的调研和视察提供方便。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的起草、修改等工作。
三、制定措施,认真整改。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7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专项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要在9月底前将研究处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将市政府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向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因此,各级行政机关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决定,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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