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法院在当天判决中首次以《中日联合声明》中有关战争赔偿的条文为基本依据,驳回原告诉讼。
西松公司强制中国劳工一案中,审判长中川了滋在判决中承认,西松公司的确曾强征中国劳工并强制他们劳动,但判决书称,1972年的《日中联合声明》已经解决了战后赔偿问题,中国受害者个体没有通过司法行使索赔的权利。
而在中国慰安妇诉讼中,审判长才口千晴采用同样说辞,称原告作为《日中联合声明》第五条所述的放弃请求权对象,不具有法律上的赔偿请求权。
在西松案中,尽管日本最高法院称,“索赔权并未消失,只是丧失了在法院(索赔)的权利”,但日本共同社指出,两起终审裁决均否认原告通过司法行使索赔的权利,意味着一系列战后索赔案事实上已告终结。中国二战受害者通过司法渠道向日本政府和相关企业寻求道歉和赔偿的大门也基本关上。
自20世纪90年代初起,类似诉讼总计已达60起左右。西松案是日本最高法院首次对强制劳工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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