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修污水处理厂,目的是治理污染,谁知却制造了噪声污染,被环保部门处以行政罚款。昨日,记者从万盛区法院获悉,经环保部门申请,法院对该起非诉讼行政执行案件裁定执行。
按照政府规划,万盛区去年开始修建一个污水处理厂。
万盛区环保局调查后,认定承建单位夜间施工的行为违反《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24条的规定,并作出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然而,承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拒绝履行。环保向法院申请执行。近日,法院经过合法性审查,认为环保部门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裁定支持环保部门的处罚决定。据悉,法院介入后,肇事单位依法缴纳了罚款。记者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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