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周晶晶)被企业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或随迁;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的安家补贴,这笔费用将由政府“买单”。《成都市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日前出台并于即日起实施,成都市本级和区(市)县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
除了“3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的安家补贴”这一激励优惠外,《办法》还规定,引进到企业工作的急需高层次人才,前3年还可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市和区(市)县级收入部分全额给予奖励;后3年按本人年度上缴个人所得税市和区(市)县级收入部分的70%给予奖励。
《办法》特别提出,市本级和区(市)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到企业工作的急需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由市财政全额承担。急需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或随迁;有工作单位的配偶,可协助安排或推荐就业;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的也可按照就近原则安排。
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纳税关系在本市,且年缴税总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电子信息、机械、医药、食品主导产业的企业以及经认定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高新技术企业,都可以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并依照规定为人才申请应享受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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