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今后在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的同时,将规范高校银行贷款管理,要求学校适度控制银行贷款额度。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暨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十五”期间,内蒙古全区高等教育基本建设和其他办学条件改善共投入21.6亿元,其中高校自筹17.37亿元。
据介绍,今后,内蒙古自治区贷款高校必须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实际偿还能力确定贷款项目和适度的贷款比例。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贷款举债评价审核机制,对超过合理举债临界点的不予审批,金融机构也不给予贷款,以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稳定。同时,在下一步投入经费时,自治区将考虑各院校偿还债务的情况,建立偿债激励机制。新贷款的项目,坚持效益第一的思想,坚持“谁贷款,谁负责”的原则。(本报呼和浩特4月28日讯记者 郝文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