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涟源市“4·20”专案最后一个恶势力团伙今天(28日)由涟源市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梁辉、梁立群为首的32名被告人全部被判有罪。其中梁辉因犯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等7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下半年以来,梁辉、梁立群等人结交网罗刑满释放人员与社会无业人员,组成恶势力团伙,并购置刀具,多次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严重危害涟源城乡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该团伙涉案罪名11项,先后进行犯罪137次。
“4·20”专案是发生在涟源市的系列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总称,该案共有6个团伙,91名被告人。以梁辉、梁立群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是其中被告人数最多的一个团伙。(汤维骏刘卫华刘更和)(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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