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还要履行主动就业、参加公益性劳动等义务,不能只做“伸手要钱”的懒汉。近日,《东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正式下发,已实施10年的旧低保制度同时废止(《南方都市报》4月27日)。
近年来,有关低保制度“不养懒汉”的争议多多,很多人反对对低保制度“附加任何条件”,认为低保制度是应享权利而不是权力施舍,所以低保户有权拒绝任何劳动义务,我以为,这是一种活在道德真空里的乌托邦想法。
低保养懒汉问题的存在和其所受的诟病在于,一旦低收入者在不需要任何竞争的情况下生活有了保障,就有可能趋于懒惰。低保本身是对他人创造的财富的占有,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还要履行主动就业、参加公益性劳动等义务,更多是一种善意的督促与提醒,是社会对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的贯彻。通过此种督促对于低保者重新就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广东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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