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4月29日电(记者朱峰)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与河北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于日前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确定将分期分批为河北高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今年发放额度为2.2亿元。
河北省教育厅厅长靳宝栓介绍,国家助学贷款是解决高校家庭贫困大学生上学难问题的重要途径。去年,国家银监会正式批准国家开发银行在河北省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河北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此前已签订《河北省公办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框架合作协议》。目前,双方在贷款程序、操作模式、双方责任等方面达成共识,并研究制定出资金管理办法、管理操作规程等多个指导性文件。
被确定为首批发放贷款的6所高校分别是河北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经贸大学、石家庄铁道学院。和以往由银行来筛选助学贷款申请人的办法不同,此次助学贷款发放将由学校进行贷款者资格审核工作。届时,每生每年贷款额度为6000,在读期间免息,毕业后开始计息,贷款可在学生毕业两年后开始偿还,须在毕业6年内还清。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行长王力红表示,该行此次与河北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长期稳定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关系,全面打通河北省国家助学贷款的融资瓶颈,拓宽河北省国家助学贷款的资金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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