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被抓
两人在一起同居一年后,桑穆麟提出要和苏芊芊订婚。乍听到“订婚”二字,苏芊芊还不相信,等到桑穆麟又说一遍时,苏芊芊激动地抱住了桑穆麟。
2005年11月22日,桑穆麟对苏芊芊说,订婚是个喜事,咱们要像新婚一样,在酒店开个房。订婚当晚,男朋友发誓说:“芊芊,今天是我们俩订婚的好日子,我要好好待你。你是我这辈子惟一最爱最想要娶的女人!我比你大那么多,你后悔吗?我会让你做最幸福的女人!”听到男朋友的承诺,苏芊芊感到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感动地说:“老公,我这辈子非你不嫁!”
当晚,桑穆麟在冲凉后,吃了一些小颗粒药丸。苏芊芊说,她以为桑穆麟吃的是春药。因为那天晚上,桑穆麟确实比平时同房时间长很多。苏芊芊感觉这种药太神奇了,就偷拿了剩下的一颗放在包里,过后自己忘记了,直到被警察搜包时搜出来。
两人在酒店住了十来天,12月3日下午,桑穆麟接了个电话。之后,桑穆麟对苏芊芊说,他有事要出去一趟,晚上不回来了。苏芊芊本来就不愿意在酒店住,就收拾了自己的衣服用品,回到租住的房子。
一周之后,桑穆麟回到他们租住的房子。看到苏芊芊也在家里,马上就急了,给苏芊芊1900元钱,让她去办理退房手续,嘱咐苏芊芊办完后清理一下房间及各个抽屉,把所有的东西都拿走。
在酒店前台办理退房手续时,有两个年轻的小伙子出现在苏芊芊的身边,问苏芊芊是住某某房的客人吗?苏芊芊十分诧异,因为她并不认识这两个人。等到苏芊芊回答是时,两个年轻人给她戴上手铐,将她押回派出所。
4、谎言
在派出所里,公安人员对苏芊芊进行了审讯。苏芊芊交代,那袋摇头丸是在2005年12月2日下午,花1000元从一个叫“阿正”的朋友手里买来的。
苏芊芊告诉记者,被抓后,她一直认为没有什么大事,警察可能要抓的是桑穆麟。“我觉得我是他的女朋友,应该为他扛着,绝对不能把我朋友抓进去,否则我今后怎么过?”于是,在派出所里,苏芊芊从一开始就编造自己是卖淫女。后来发现没法自圆其说,就又编造了“阿正”这个虚构的人物。
去年3月,在等待法院开庭的日子里,在家人、管教的教育下,苏芊芊决定讲出实情。她写了一封检举信,但信中有很多内容还是袒护桑穆麟。几天后,桑穆麟派他的一个朋友来看守所看苏芊芊,告诉她不要乱讲话,他会救她出去的。
仿佛看见一缕希望的曙光,苏芊芊把宝押在了桑穆麟身上,于是“所有的问题自己扛”。
宣判后,一个自称是桑穆麟的朋友到看守所,他告诉苏芊芊,桑穆麟已经成了个疯子,苏芊芊只能自己承担罪责了。
5、后悔
苏芊芊说她好后悔,本来有机会说清楚,但却一次次错过。
“想到自己为所谓的爱情,为男朋友顶罪受过,坐15年的监狱,真是后悔莫及。等到自己出狱时,已将近40岁,一生谈何前途与未来?父母现在也快60了,本该好好孝敬二老,但自己却不能做到一个女儿应尽的义务。”(记者包力于瀛)(来源: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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