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额之大在国内实属罕见
本报综合消息 昨日,云南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了原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违纪违法相关情况。现基本查明胡星涉及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高达4029万余元。据报道:胡星因涉及云南一地产项目向某公司索贿,之后,该公司在香港分3次向胡星行贿3000万元,先后在香港和深圳购有地产和商铺。
胡星长期包养情妇张某,并先后出资为其在昆明、深圳等地购买车、房,张某为其产下一女。胡星还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1月19日胡星在其二弟胡波帮助下驾车仓皇出逃,现已归案。鉴于胡星涉嫌犯罪,此案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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