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9日讯记者王连伟、姚小敏、王平报道:在今天举行的第三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闭幕式上,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和国家旅游局等六部门负责人,分别受权宣布了进一步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及方便台湾同胞的政策措施,为台湾同胞送上一份丰厚的“大礼包”。
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欢迎台湾高校来大陆招生,同时将对大陆学生赴台就读提供必要的协助。我们愿意与台湾教育界同行共同探索两岸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合作与交流的层次,培养复兴中华民族的栋梁之材。
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从2007年5月15日起,公安部决定在原有开放上海、福州、厦门、海口、三亚、沈阳、大连、成都8个口岸台胞签注点的基础上,增设广州、青岛、武汉3个口岸台胞签注点,为台湾同胞办理签注手续。
人事部副部长王晓初:今年对台湾地区居民再开放15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包括经济、会计、卫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质量管理、翻译、拍卖师、执业药师、棉花质量检验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和注册税务师。符合报考条件的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可向大陆任何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机构,提出参加上述15类考试的申请。
交通部副部长徐祖远:
一、鼓励台湾相关企业直接投资参与大陆码头、公路建设和经营。
二、台湾相关航运和道路运输企业可以直接在大陆设立独资船务、集装箱运输服务、货物仓储、集装箱场站、国际船舶管理、无船承运、道路货运和汽车维修企业以及合资国际船舶代理、道路客运公司。其中,独资船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为母公司拥有或经营的船舶提供揽货、签发提单、结算运费、船舶代理服务和签订服务合同等日常经营业务。独资集装箱运输服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为从事订仓、拆装箱、仓储、签发货物收据、收取运费和其他获准服务的费用、维修和保养集装箱及其设备、联系及与卡车公司签订运输服务合同等业务。
三、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的台湾客运公司可以在福建相关口岸设立办事机构,从事相关票务业务。对海峡两岸船公司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接通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于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四、为台湾船员和潜水员培训、发证提供方便,免收考试、发证费。
五、支持、鼓励两岸民间专业组织在两岸海上搜救、打捞方面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大陆专业救助力量将全力以赴对发生在台湾海峡的自然灾害和海难事故提供紧急援助,共同维护台湾海峡人命和环境的安全。
民航总局副局长高宏峰:
一、在北京、上海、广州、厦门成为第一批两岸直航包机地点的基础上,大陆将根据市场需求和机场综合保障能力,陆续开放第二批直航包机地点。具体为:成都、杭州、南京、深圳、大连和桂林。同时开放天津、福州、重庆、珠海、沈阳、青岛、贵阳等机场,作为上述包机地点的备降机场。
二、民航总局早在1981年10月4日就做出三项决定,其中一项为“台湾民航飞机在飞行中如遇紧急情况,可到大陆民航机场降落起飞,大陆民航将提供一切安全保障和服务设施”。民航总局再次重申:我们的决定和承诺依然有效。只要台湾民航飞机有需要,无论是天气原因、飞机原因还是其他紧急情况,都可以通过两岸航空业建立的有效沟通渠道,在对外开放的机场降落。大陆民航将一如既往,为台湾同胞和台湾的民航业者提供安全、可靠、方便、高效的服务。
三、自2007年5月1日起,允许台湾所有飞行两岸包机的航空公司,在所有开放的大陆包机地点设立办事机构或代表处。
四、在两岸民航业界已开展广泛合作的基础上,民航总局将继续采取开放的姿态,完善有关法规和政策,鼓励、支持和拓展两岸民航业界的合作范围和合作模式,包括允许台湾与大陆合资组建新的航空公司、合资修建机场、合作生产机上用品、联合采购航材、建立共享的航材库等。同时,鼓励并支持两岸航空公司在机务维修、货运仓储、地面代理、市场开发、商务运作、代码共享、战略联盟、网络延伸等各个方面建立更紧密的伙伴关系,开展宽领域、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
五、民航总局将充分利用现有5所局属院校的优势,挖掘潜力,与台湾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校际、校企合作,联合培养民航适用人才。欢迎台湾学生报考大陆民航院校,允许台湾机务维修人员和机务维修专业的学生报考大陆机务维修执照,并鼓励其来大陆工作。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在两岸旅游业界的共同推动下,两岸民间旅游机构,已就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举行了5次技术性磋商,但由于台湾当局的干扰,台湾有关方面态度消极,对我方在第5次技术性磋商中提出的建议至今未予回应。事实说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至今未能实现的责任显然不在大陆方面。为推动磋商工作的顺利开展,他重申,大陆方面将一如既往地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早日实现大陆居民赴台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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