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逸梅)昨天下午,消防局通报了4月10日,在建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高空着火的原因。火灾是由于电焊时的焊渣引燃生产垃圾引起,损失3100元。施工方被处以2万元处罚,责任人各处罚5000元。
4月10日10时55分,位于朝阳区大望桥附近的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地上22层发生火灾。
消防单位对火灾直接责任人杨明忠、吴凌雨分别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施工单位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处以2万元处罚,对该工程施工现场主管人员处以警告,对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消防局指出,下一步将加大对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
链接 华贸工地接连失火
去年10月4日,中建三局总公司在施工期间,电焊作业不慎引燃下部外墙保温材料,过火面积2平方米,火灾损失100元,无人员伤亡。
去年11月11日,中建总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因工人吸烟遗留的烟头引燃施工垃圾,过火面积2平方米,无经济损失,无人员伤亡。
前两起火灾发生后,消防局分别对施工总包单位中建三局、中建总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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