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发表谈话指出,针对近期二级市场出现的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动密切关联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将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工作中,将股价变动纳入监管范围内;在上市公司涉及并购重组、申请再融资等行政许可重大事项期间,将对涉及上市公司的股价波动保持高度关注,对不能充分举证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证监会将在审核中冷淡对待。
近期,证券市场陆续出现了散布不实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配合二级市场炒作的案件,相关责任方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证监会立案稽查。针对此种情况,中国证监会认真分析研究了全流通环境下的市场新动向,认为:目前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模式、手段等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以前上市公司虚构利润等虚假陈述方式为主,变化为散布信息配合二级市场股价操纵、内幕交易为主,违法获利更为快速、更具有隐蔽性。对此证监会将采取更积极有效的监管应对措施,快速反应、及时立案。
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工作中,将上市公司股价变动纳入监管范围,做到“实时监控、实时询问、及时披露”。如发现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上市公司股价连续异动,将及时询问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澄清或发布有关重大事项信息,必要时采取现场检查措施。
在市场监察工作中,证监会和交易所将加强市场监控,对交易异常状况及时采取询问交易席位、市场监控等措施,必要时可以向市场公布。对于发生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除采取上述措施之外,交易所还将及时采取盘中紧急停牌,直至公司充分进行澄清或披露敏感信息。
这位负责人还要求,各上市公司应贯彻落实证监会出台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6月30日前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的内部流转通报制度,明确公司各部门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以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该负责人特别强调说,在上市公司涉及并购重组等行政许可重大事项期间,证监会将对涉及上市公司的股价波动保持高度关注,如发现信息披露与股价异常联动,或存在澄清公告与其后申报材料表述的事实前后不一致的,将要求上市公司及各有关方面进行充分说明,对不能充分举证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证监会将在审核中实行冷淡对待。
该负责人最后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上市公司的信息应以其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不要听信市场传言,理性投资。 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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