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4月29日专电(记者郑昊宁、许祖华)记者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陕西省计划今年投资68亿元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施工面积为765万平方米,其中续建规模266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499万平方米。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和省国土资源厅日前联合下达了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今年将继续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规模。同时,陕西省要求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统筹安排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用地计划,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凡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的划拨用地,严禁转为商品房开发和其他用途;各级建设及房产主管部门应积极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和开发建设条件,认真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不得审批超户型面积、超标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陕西省还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必须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并对外予以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提高,也不得在批准的价格外加收任何费用或强行推销及搭售商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定期对本地区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跟踪分析,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及相关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国家及省政府规定收费的,将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