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哈市纪委日前下发《关于重申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纪律的通知》,在“五一”前夕,向全市领导干部重申八项纪律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在通知中,哈市纪委、监察局重申八项纪律规定。
严禁领导干部为子女及其本人大操大办婚庆、生日等事宜,提倡从简办婚事。不准发请柬,更不准通知下属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不准搞分期分批宴请和动用公车;不准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用公款、公物操办婚庆事宜;不准利用操办婚庆事宜敛财。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接受有关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严禁党政机关之间搞互相走访、互相宴请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的行为。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各种机会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组织或参加各类赌博和迷信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到企业和事业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研讨会、论坛和庆典活动,坚决防止各种奢侈浪费的行为发生。(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