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台街夜市5月10日关闭 摊主分流安置方案出台
马台街灯光夜市将于5月10日零时关闭。昨天,鼓楼区出台对于夜市固定摊主的分流安置方案。
马台街夜市于1991年5月开办,曾历经4次搬迁,现有摊位250余户。
据悉,夜市关闭后,鼓楼区将为自2006年5月1日起在马台街夜市办公室登记了固定摊位,且正常经营并按时缴纳有关费用的经营摊主,提供多种分流或安置措施。
其中,鼓楼区户籍摊主,可优先安排到广东路夜市、汉口西路夜市或者就近的有剩余摊位的农贸市场继续经营,并在设施租赁费和管理费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不愿接受分流的,还有3种选择:由街道办事处和劳动部门进行就业指导,安排再就业;符合低保条件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给予享受低保待遇;愿意自谋出路的,和街道办事处签订协议后给予适当民政救助。
非鼓楼区籍的摊主,如两家夜市或周边农贸市场还有空余摊位,可介绍进场;也可在签订相应法律文本后,由马台街夜市办公室给予经济补偿。
作者:朱霞欢 谢刚 齐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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