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厦门将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制度
早报讯(记者周长锋)厦门市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的高低今后将和单位工伤事故总量直接挂钩。7月1日起,将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制度,浮动的标准直接和单位的工伤事故及工伤保险费支出挂钩。
凡从2005年1月到2006年12月两个年度内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参保单位,都将参加这次费率浮动的调整。浮动办法是:当参保单位上两个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超过本单位缴费总数的70%,且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事故人数占单位参保总人数年均4.5‰以上时,费率向上浮动20%;而当参保单位上两个年度工伤保险费支出低于本单位缴费总数的40%,且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事故人数占单位参保总人数年均2‰以下时,费率向下浮动20%。
目前厦门市共有2万多家单位加入了工伤保险。本次调整共涉及7643家单位,主要以制造业、矿山和化工企业为主,不包括服务业行业。据测算,实行浮动费率后,这7000多家企业今年一共将减少工伤保险费缴纳1000万元左右。如果参保企业两年内工伤事故进一步下降,两年后的缴费费率还将进一步下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