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建委负责起草的《北京市房屋普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前期准备工作也已基本就绪,全市房屋普查工作将于近期全面展开。本次房屋普查主要是为了对全市房屋情况进行摸底,搭建房屋普查综合信息系统,建立长效房屋管理机制。
根据2006年第137次市长办公会的会议精神,2007年开展全市房屋普查工作,旨在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全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中关于“城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当地住房总量、结构、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信息”的精神;摸清全市房屋总量及具体状况,搭建全市统一的动态的房屋数据管理平台,实现以图管房、资源共享。通过了解城镇居民的住房情况,统筹配置房屋资源,调整住房结构,建立合理的住房保障体系。
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市房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建委组织、协调和实施,市各委办局及中直、国管、人大、政协及部队等相关单位予以配合,各区(县)政府负责组建区(县)普查领导小组及区普查办并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房屋普查实施工作。
《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城镇国有土地上的,具有上盖、结构牢固、有围护设施、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房屋的普查。普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2007年6月1日零时正式开始全面调查楼栋的物理状况,具体包括坐落、层数、建筑面积、竣工日期、房屋结构、房屋用途、住宅成套情况、住宅套数等,以及房屋所有权人性质等;2007年9月1日开始入户抽样调查房屋的使用状况、居民居住水平、居民住房需求等。
《方案》还要求,房屋普查结束后,建立城镇房屋普查综合信息系统,并将其与房屋管理工作相结合,把全市房屋普查信息与房屋竣工备案、房屋权属交易信息、住房保障对象管理信息、房屋拆迁信息、房屋租赁管理、房屋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相关联,建立完善统一的房屋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的动态更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与城市其他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完善城市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为市政府应急指挥、交通组织、人口管理、户籍管理、税收管理以及市民社会生活等提供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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