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今撤销全国牙防组 |
1988年经卫生部批准成立经历了10余年的认证之路之后遭到多次质疑 卫生部今撤销全国牙防组
探访超市:佳洁士牙膏尚未撤掉认证标志 法学博士:是否合法还应有个交待
本报讯(记者姚奕)今天上午,卫生部发出公告决定撤销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简称牙防组)。
据介绍,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是1988年经卫生部批准成立的牙病防治组织。卫生部对外发布的消息中,首先肯定了牙防组在大众口腔健康促进方面的积极作用。
同时也在公告中指出,随着近年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不断强化和行业民间组织的快速发展,牙防组已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卫生部决定予以撤销。
牙防组撤销后,原承担的工作由卫生部统一安排,群众性牙病预防保健技术工作和有关事务性管理工作,将以委托形式交专业社团或机构承担。同时,卫生部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
今日追访
全国牙防组——
事先已知道要撤销
今天上午,记者拨通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张博学的电话时,他表示自己正在开会,还不知道卫生部在今天发出了公告,但是他在事前已经知道牙防组将被撤销。
对于如何看待牙防组被销撤一事,张博学说要等看到公告的内容后再做表态。
记者今天上午来到北大口腔医院单宿楼四层,看到牙防组的标志仍然挂在墙上。文/记者 姚奕 于佳
曾状告牙防组的法学博士——
牙防组是否合法
还应有个交待
记者上午第一时间连线曾将牙防组告上法庭的法学博士、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李刚。
李刚也是上午才获悉牙防组被撤销的消息,他认为,不管卫生部对全国牙防组怎么定性,卫生部对于牙防组所进行的不合法行为是负有管理责任的。
“卫生部撤销牙防组是一个妥善的行为,但是,对于牙防组所进行的不合法行为应该怎么处理,卫生部也应当给公众一个交待。”李刚说。
在他看来,牙防组成立以来最大的收益就是通过不合法行为所获得的资金,对于这部分资金的使用也要有交待。
李刚称,卫生部至今未对牙防组的不合法性作出积极的回应,公告中仅肯定其成绩,显然也是不够的。
李刚于去年7月将牙防组告上法庭,后追加发起设立单位——国家卫生部为共同被告。李刚要求法院确认乐天木糖醇口香糖包装上使用的“全国牙防组认证”标志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2006年8月,法院分别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卫生部发出了两份司法建议书,建议两部门对全国牙防组的认证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罚。
文/记者郭紫纯
“牙防组”大事记
1988年12月16日卫生部批准成立全国牙防组。
2002年起,全国牙防组为多家牙膏厂家进行认证。
2005年6月,媒体曝出牙膏认证市场混乱,指出牙防组缺乏必备人员和办公条件,而且标准不公开,不透明。
2005年9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对全国牙防组提起诉讼,认为其并不具有认证口腔保健品的资格。2006年7月,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驳回了李刚对全国牙防组的起诉,理由是两者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2006年2月,陈江律师以全国牙防组等4方为被告起诉至上海市闵行区法院,理由是:全国牙防组对乐天木糖醇口香糖作出的认证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
2006年3月,因全国牙防组认证佳洁士、两面针等牙膏功效,郑州律师刘明以虚假宣传为由,将三者告上法庭,在原告将牙防组从被告名单删除后,法院受理了状告佳洁士、两面针牙膏一案。
2006年4月,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原牙膏工业协会,下称“牙膏协会”)以书面形式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认监委”)递交了一份文件,称如果把牙膏纳入认证,将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2006年8月22日,法院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卫生部各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两部门对全国牙防组的违法认证行为展开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罚。
2006年11月14日,国家认监委回应司法建议,认监委与卫生部共同叫停“全国牙防组”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超市探访
佳洁士包装仍有牙防组标志
牙防组曾经对9个品牌的牙膏、口香糖进行了认证。今天上午,记者在超市看到佳洁士牙膏仍有牙防组认证的标识。文/实习生李妙
图中画圈处为
全国牙防组认证标志摄/郑涛
全国牙防组认证过的产品
全国牙防组的专职人员为两人,1992年开始对口腔保健用品进行认可和推荐。据牙防组官方网站显示,截至目前已对9种产品提供了认证。
认证品牌 认证开始时间 认证期限“Crest(佳洁士)”为商标的系列含氟牙膏和牙刷2002年6月19日5年
乐天木糖醇口香糖 2005年4月9日 3年
冷酸灵牙膏 2005年4月1日 5年
两面针中药牙膏 2005年1月6日 3年
豹FE牙膏 2002年8月18日5年
登康三面牙刷 2002年3月11日5年
狮王细丝特磨牙刷 2004年2月24日3年
华艾康无糖香口胶 2005年5月14日3年
魄力无糖香口胶 2006年1月10日5年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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