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2006年下半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十件典型商标案例”以及“保护外国企业商标专用权十件典型案例”显示,商标犯罪多瞄准知名的服饰、电子产品,尤其是一些国际知名品牌的服装、鞋帽、洋酒,其商标受恶意仿冒更多。
这些“李鬼”主要集中在北京、广东、福建、浙江等地。移送的10宗典型案例中,发生在广东的2宗案例都涉及电子产品。
案发广东的两案是“假冒BLUETOOTH注册商标案”和“假冒NOKIA、SONYERICSSON注册商标案”———2006年7月17日,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在福田区上梅林越华工业区越华路某公司查获假冒“BLUETOOTH”注册商标的蓝牙耳机1813个,以及大量未经使用的假冒“BLUETOOTH”注册商标标识、包装盒、说明书和制假工具,货值21万余元。2007年2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涉案公司法人代表汪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1万元,判处涉案公司股东王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1万元。2006年7月,广东省中山市工商局在中山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中机大厦二楼查获假冒“NOKIA”注册商标手机充电器12000个,假冒“SONYERICSSON”注册商标手机充电器5200个,以及大量假冒“NOKIA”、“SONYERICSSON”注册商标的手机充电器半成品和包装盒、包装袋,货值超过200万元。中山市工商局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许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