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30日讯:
母亲狠心割下14岁亲生女儿的双耳,受害的女儿却写信给被关押的母亲,提醒她添衣保暖:“妈妈,天冷了,要记得加衣裳……经过这么长的时间,我已经不怪你了,我早就原谅你了。
母亲午夜割下女儿双耳
据检察院指控,2005年10月27日零时许,重庆潼南县女子陈某在自家租住的花都区新华街新华村一出租屋中,拿着菜刀爬到熟睡的女儿阿俊(化名)床上,不顾女儿的苦苦哀求,残忍地割下女儿的两只耳朵,随后还把耳朵冲进马桶。
约一分钟后,陈某打电话叫在外开摩托车搭客的丈夫赖某回家,送阿俊去花都区人民医院医治。花都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将陈某抓获。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很多人对受害的阿俊伸出援手。如今,阿俊经过两期手术后,已成功植上了人造耳朵,并在花都区一家民办学校读书。
经鉴定母亲无精神病
陈某究竟为何要割下亲生女儿的耳朵?
据悉,阿俊在案发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是因其一心想读书才遭到母亲毒手。陈某也说:“我自己的女儿,我做母亲的为什么就不能管教她?”
但陈某在公安机关供述时称,事发当晚,她梦见和女儿打架,醒来后,就发现自己将女儿的耳朵割了放在手上。她当时感到很害怕,就将耳朵丢在厕所里,并在厨房洗了刀和手上的血。
阿俊在医院经初步治疗苏醒后,表示不愿追究其母亲陈某的责任,遂与父亲赖某一起提出对陈某取保候审,获得警方批准。
警方经过精神疾病司法鉴定,证实陈某并无精神病,作案时具有完全责任能力。2006年8月30日,花都区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陈某。2007年4月20日,花都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陈某被控故意伤害罪。
庭审直击
受害女儿致信母亲:天冷记得加衣裳
日前庭审时,陈某一再声称,案发当晚自己是在梦游,是在无意识状态下割了阿俊的耳朵。然而,当公诉人当庭出具了权威部门所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等一系列证据后,陈某又对所有证据没有异议,并表示认罪。
陈某的辩护律师则提出,司法鉴定是在案发后十个月左右才做的,并不能证实案发时被告人陈某没有犯精神病。此外,阿俊的伤情没有损伤听力功能,耳朵经过两次手术后外形基本上与正常耳朵相差不大,公诉机关认定其为重伤欠妥当。
此外,陈某还当庭向法庭提交了在看守所期间女儿写给自己的三封信,向法庭表明“女儿早已原谅了妈妈”,希望得到从轻处理。
女儿在信中写道:“妈妈,天冷了,要记得加衣裳……平时我也有不少做得不对的地方,经过这么长的时间,我已经不怪你了。我早就原谅了你,但不知道你是否也能原谅我……”法庭当庭宣读女儿的信件时,旁听人员无不动容,连检察官也说:“真是个好女儿,但不知道母亲到底有没有悔意。”
庭审结束后,女儿阿俊与其父亲赖某要求合议庭对陈某从轻处罚。合议庭鉴于阿俊是未成年人,于是让她在父亲赖某的陪同下对其做了笔录。该案将择日判决。(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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