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卫生部发出通知,正式宣布取消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简称牙防组),至此,成立于1988年的牙防组终于宣告解体。尽管这一民间组织在近二十年的时间里,对于中国牙病防治与牙齿保健等公共卫生事业上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卫生部公告中却认为,牙防组无法适应事业发展的要求,其相关职能与事务性工作其后也大部分由卫生部统一安排。
牙防组作为一个民间性的公共卫生机构,这几年受到了很大质疑。其中比较引人注目的是两起诉讼,一是中国公益网主编李刚在2005年7月对牙防组进行起诉,认为其不具有认证口腔保健品的资格;另一起诉讼是在2006年2月7日,上海律师陈江以相同原因起诉牙防组。如此大的争议,关键问题在于牙防组有没有认证的资格。
如果仅从那两起案件的诉求来看,起诉的重点在于牙防组这一专业权威机构没有得到国家的认证资格权,原告就怀疑该民间组织与商家存在利益交换的可能,从而滥用专业权威。而法院最终判决也只是认为“牙防组”不具备认证资格,如利用其作为广告,有虚假宣传之嫌疑。
因此,问题并不在于牙防组是否专业和权威,而是国家体制是否赋予它这一认证资格。就在法院判决结果后,卫生部就复函法院,表示要采取措施。时隔不久,就传来牙防组寿终正寝的消息。这也意味着卫生部将已经形成专业权威的牙防组完全废除,但给出的解释却相当含糊,让人怀疑卫生部的某些做法是否具备足够的理由。
事实上,牙防组在近年来的确接受了如宝洁公司的大笔捐助,而且牙防组也给予其产品相关的认证。但这背后隐藏的一个情况是:牙防组由于只是一个民间组织,其经费来源基本属于自筹性,但牙防组却又承担了公共卫生的政府职能,这种民间组织行政府职能之实的双重身份,自然让人怀疑其中立性。
但是卫生部如此草率地解散牙防组,将其职能重新纳入行政职能领域,实际上是近几年来行政机关收权的又一个表现。因为一旦涉及到资格认证,就会牵涉到各方利益。而因为政府资源有限,根本无法完成如此多的产品认证。按照国外通行的做法,一般是由某些大的认证公司具体实施认证,政府只是规定基本的认证标准,并不直接参与到认证的过程中去。
卫生部在公告中认为,群众性牙病预防保健技术工作和有关事务性管理工作,将以委托形式交专业社团或机构承担。但是面对一个业已成形的牙防组,卫生部为何弃之不用?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卫生部选择其他的专业团体并非因为公共利益,而是为了其单个部门的利益。
在这件事情上,卫生部以公共利益为处理牙防组的正当理由,但是其说明无法让我们信服,也没有给出充分的解释,反而让我们看到,卫生部的处置有可能只是部门利益化的又一次运作而已,借此压制各专业性的民间卫生团体,反过来又控制了公共权力的分配权。不由得让人担心:政府部门如此频繁的干预,到底是喜还是忧?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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