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检察官在审查一起刑案时,发现悬疑而多问了一句话,最终避免了一起将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冤案。该院昨日透露,他们和警方协调后,警方已经撤案。
去年12月11日晚上8时许,鲜某在重庆交通大学后门知园小区车站扒窃一位女生的手机时,被协勤抓了个现行,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对他实施拘留。
原来,犯罪嫌疑人鲜某和失窃学生在案发当天的第一次笔录中,均声称手机当时并未扒窃到手,鲜某刚出手就被捉——这不是和他们审查的扒窃成功的事实存在较大矛盾吗?
梁检察官认为,如果鲜未扒窃成功,其行为属于盗窃未遂。而涉案手机价值1200元,如果已遂,法院将对其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鲜某为何要说谎?在第二次及后来的提讯中,梁检察官反复追问扒窃是否得手,鲜才改变了说法,并称第一次招供是因为怕劳教,他宁愿被判刑也不愿被劳教,所以说了谎。
梁随即找到被扒窃的那位女生及当时与其同行的男友。失窃女生及其男友均表示手机没有被扒窃出来,这一说法应证了嫌疑人的口供。梁检察官当即向领导汇报,该院公诉科随后和警方有关负责人一起,召开了协调会,并在本月18日向警方发出撤诉的检察建议,建议警方对鲜作出治安处罚。警方也高度重视,于前几天撤回此案。一起即将发生的刑事错案就此避免。
昨日,梁检察官表示,其实他非常痛恨扒手,但他们办案必须还原法律事实,让证据和事实说话。记者 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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