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30日电郭振如、记者张建军报道:从5月1日起,武警部队正式启用新式车辆牌证,原车辆号牌和《车辆行驶证》即行废止。据介绍,武警部队新式车辆号牌采用多种先进防伪技术,对于打击伪造和使用假冒武警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将起到积极作用。
新颁发施行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07式”车辆牌证核发与管理规定》,对牌证使用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即:列入武器装备实力的车辆,列入后勤装备实力的车辆,经武警部队批准编外列编单位在编制数内的车辆以及列入统一计划订购、配发、在用且暂未列入装备实力的专用车辆和自购顶编车辆,地方政府馈赠武警部队的车辆及其他必须使用武警车辆牌证的车辆。私人车辆,手续不全、来源不明的车辆和右置方向盘车辆,不得使用武警车辆牌证。武警车辆号牌必须与车辆、《车辆行驶证》相符,车辆号牌不得擅自变更,不得挪用、出租、出借,不得扩大使用范围。部队待退役、报废车辆号牌由支队(团)以上单位运输部门集中保管,批准退役、报废后逐级上交至核发机关。车辆号牌被盗、丢失或损坏、作废后,要及时上报,统一收缴并上交核发机关。
据悉,“07式”《车辆行驶证》由正证、副证、证件夹组成,与车辆号牌同时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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