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通讯员陈亮实习生陈功李小勇)拆除地板砖时,一民工被飞溅的砖屑击伤右眼,导致眼球被摘除。昨日,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装饰公司和包工头共同赔偿8万余元。
去年4月27日,孝感民工邓五安与11名工友一起,受武汉市精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雇佣,到某公司办公楼拆除卫生间的地板砖。
邓五安家境贫寒,只到医院简单包扎了一下就离开了。后来右眼病情恶化,他只好借1万元高利贷继续治疗,因错过治疗时机,最终摘除了右眼球,造成七级伤残的严重后果。
邓向两公司索赔未果,找到李春生律师求助。李春生无偿代理此案,去年8月向江汉区法院提起诉讼,向两公司索赔15万余元。
今年1月,案件还在审理中,邓五安在家乡借的钱没法归还,不敢回乡过年。他受伤的右眼还经常流出液体,左眼视力也模糊了,急需继续治疗。一家三口仅靠妻子打工每月挣600元艰难度日,12岁的孩子也辍学了。
鉴于邓五安的处境,李春生律师协助他向法庭申请,请求先予执行2万元赔款。法院采纳这一申请,并追加包工头潘某为第三人。拿到这2万元赔款后,邓五安回家过了个安心年。
昨日,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包工头潘某与装饰公司共同赔偿邓五安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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