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省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坚持把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顺应并合理引导基层党员的民主愿望和要求,以保障党员权利为基础,从健全制度和完善机制入手,对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基层民主建设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
“群众满意”成为一把标尺
落实党员对党组织负责人的选举权,是党内民主建设的一个核心内容。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省委提出在选人用人上必须坚持群众公认原则,落实党员选举权,积极推进党内基层选举制度的创新与发展,不断扩大公推直选范围。
2002年,在认真总结以往部分地方实行的群众参与、民主推荐、竞争上岗、承诺就职等村干部公推公选、公推直选试点的基础上,省委逐步扩大到公推公选乡镇领导干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范围”要求后,2004年,结合全省村(居)党支部换届工作,进一步扩大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全省有41387个村党组织书记(占总数的74%)通过公推直选方式产生。同时,在成都、德阳、遂宁等10个市州30个县(市、区)的79个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试点工作。
“群众满意”成为另外一把标尺。在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进程中,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社会评价领导班子及成员的途径和办法,推行“下评上、民评官、基层评机关”等作法,借助民意推动,改进党委政府工作。成都新都区组织区委、区政府领导干部接受社会公开评价,蓬安县委对干部实行“民心考核”,隆昌县参与评议县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人数达10万人,内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万人评议”政府活动,一些党员干部因评议不合格而被免职或受到警告,凸显民意的作用。
增强党的工作的透明度
开放基层党务,增强党的工作的透明度,是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各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公开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定,本级党组织的基本职责、工作制度、重要决策、干部选任及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组织审定的重大党务、政务事项等情况。通江县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民主决策、廉洁勤政、人事管理、作风建设、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督查督办等方面明确作出了50条规定,并通过广播、电视、党务公开栏等形式予以公开。达县林业局从2005年以来累计召开党员干部大会22次、召开群众座谈会10次,共向群众公开各类党内事务21件。同时,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把党务公开与政务、村(居)务公开同步推进。目前,全省已有97%的村推行了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为充分发挥党员、党组织和党代表在联系人民群众中的作用,省委在总结高县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行了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三联”制度。雅安雨城区、大英县等地结合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建立代表提案制、质询制、席位制等,进一步探索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以制度化的形式把党委委员、党代表和党员之间的委托关系确定下来,建立健全了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和反映意见、解决具体困难的便捷通道,“三联”制度如同一张大网,将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联系在了一起。
在更高的层面,为让决策更民主、更科学,各地进一步明确全委会职责,相继取消了书记办公会,适当增加全委会的次数,重大问题由全委会讨论和决定,加强全委会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各地普遍推行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制、主要领导干部的人事任免全委会票决制、重要人事提名全委会推荐制、委员视察督查制等制度。同时,各地各部门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不断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党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使党内民主在党的领导体制中得到真正体现。本报记者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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