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超群)日前,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通知,计划今年投资68亿元,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缓解目前住房市场的供需矛盾。
据悉,今年计划施工面积765万平方米,其中续建规模266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499万平方米。
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应统筹安排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用地计划,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凡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的划拨用地,严禁转为商品房开发和其他用途。各级建设及房产主管部门要明确界定购买对象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和完善购买申请、审批公示制度。对弄虚作假、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当事人,要采取措施进行严肃处理。不得审批超户型面积、超标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成本审查制度,遵循保本微利原则,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不高于3%利润的基础上确定。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必须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并对外予以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提高,也不得在批准的价格外加收任何费用或强行推销及搭售商品。价格主管部门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及相关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国家及省政府规定收费的,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