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4月30日专电(记者叶健、王禹涵)“套餐消费”是指将不同商品或服务进行搭配,供消费者选择,价格采用“1+1﹤2”定价机制的一种消费模式。选择套餐,对于消费者来说,意味着省事、实惠,对经营者而言,虽然薄利但是多销。
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由于部分商家诚信机制缺失,使得“套餐”成了套牢消费者的“圈套”,“皆大欢喜”由此成了“损人利己”。
“套餐时代”:买卖双方互利双赢
几年前,“套餐”还只是流行在餐饮行业的“小众舶来品”,而如今,我们已经生活在“套餐时代”。
从肯德基、麦当劳的柜台到移动联通的营业大厅,从美容美发店到家居装修公司,我们在吃穿住行休闲娱乐等各个领域都可以看见“套餐”的踪影,甚至连保险、家电、婚庆等看似不相干的行业也纷纷将“套餐”作为新的主打销售模式。
“这是一种买卖双方互利双赢的销售、消费模式。”山西社科院研究员丁润萍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微利时代”已经到来,依靠赚取单个产品高额利润的营销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因此,以“薄利多销”为主旨的“套餐销售”日益流行是大势所趋,是传统营销方式向现代营销理念过渡的一个“转身”。对商家来说,这将是他们扩大市场份额的新方式。
“套餐”给消费者带来的实惠、便利等好处同样显而易见。记者见到某银行职员柴文斌时,他正和新婚妻子在太原一家家电卖场为新房选购厨卫产品,当看见卖场推出的“婚庆套餐”时,便决定买下来。这套厨卫产品若单独购买,总价需要3000多元,而成套购买则只需2000元,柴文斌夫妇足足省下了1000多元。
“最关键是省事儿。”柴文斌说,一个月前,他们购买了一家婚庆公司推出的“婚纱摄影+婚宴+美容”的多种婚庆组合套餐中的一种,“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一家家地去找影楼、酒店和美容店,而且可以打折,省下了不少钱”。
诚信缺失:部分套餐损人利己
山西财经大学管理学教授卫虎林认为,消费套餐是商家经过充分了解顾客购物心理后推出的一种促销手段,它具有价格上的优势,却又区别于价格战,既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又使大众得到实际的利益,因此对其很是推崇。
然而,一些商家诚信机制的缺失却使“套餐”成了商家损人利己的工具。一些消费者认为,部分套餐看似是“馅饼”,实则是“圈套”,目的都是为了圈住、套牢消费者。
记者近日到太原一家美容店内,表示想做基础型的面部清洁护理和手护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店不提供单项服务,继而热情推荐一款2000元的美容套餐。据介绍,这组套餐可以做84次,每次可享受头部刮痧、开背等18道护理内容。当记者转身欲走时,这名工作人员拉住记者,详细地分析起套餐和单个项目的价格优势来,结论是:“不知道便宜了多少!”
但这家店的顾客曹菊花私下却告诉记者,这项套餐的价格粗看确实非常诱人。其实由于工序繁多,一次美容下来起码得四五个小时,一般人哪有那么多时间,很多人都是做不了几道就提前走了。加上不能多退少补,算下来根本就便宜不了多少。
此外,曹菊花认为这种套餐还涉及到捆绑销售和强制消费的问题,因为很多服务内容她根本就不需要。
类似的问题并不鲜见。前不久,太原一家装修公司曾推出了每平方米168元和188元等多款装修套餐,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眼球。然而,一些消费者却向记者反映,结账的时候才发现远不是“单价乘以面积”这么简单,各种各样的费用加起来几乎是预算的两倍了。
规范化才能实现双赢
山西省工商局副局长石清礼说,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价格欺诈是套餐消费市场混乱的“常规问题”。他同时指出,其他三大“陷阱”也需引起重视。
其一是虚假“套餐”。一些商家打着让利的幌子,实则大搞价格游戏,或明升暗降,或先升后降,结果是让“价”不让利。其二,虚拟“套餐”奖品。一些商家利用并不存在“套餐”奖品,诱使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其三,利用返券“套餐”作诱饵,诱导消费者非理性消费,结果购买了一大堆不需要的商品和服务,造成很大的浪费。
针对套餐消费市场混乱失范的现象,石清礼表示,经营者利用“套餐”误导消费者实际上是一种“杀鸡取卵”的短视行为,长此以往,最终套牢的将是自己。因此,经营者要加强自律,明码实价,明折明扣,童叟无欺,诚信经营。
其次,消费者在面对各种“套餐”消费时,要从自己的消费需求出发,选择自己需要的商品及服务,不能盲信商家宣传,此外,要选择信誉好、具有合法资质的经营者,在消费前要问清商品和服务内容及价格,尤其对项目相对复杂的消费、高值消费要订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权利受损。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铎强调,一些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淡薄是不法商家得以滋生存在的土壤之一。因此,为规范套餐消费,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亟待加强,在遭遇低质、缩水套餐时要积极主动维权。同时,各级政府价格管理和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商品、服务价格和商业促销行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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