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正式下发有关单位并开始执行。《办法》严格规定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9方面的使用范围。另外,从市残联了解到,不交保障金的单位将入政府信息“黑名单”,将来从银行贷款等都可能受到限制。
就业保障金限定9大使用范围
根据《办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国库,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使用范围包括以下9个方面:补贴残疾人参加培训、教育和扶残助学费用;扶持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及社区就业;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养业、旅游业及多种经营;补贴残疾人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险费用;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为改善残疾人就业条件,用于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费用补贴及奖励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的费用;适当补助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经费支出及有关就业服务费用补贴;组织就业困难残疾人开展职业康复劳动费用补贴;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社会保障费用;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支出。
不交保障金单位将入政府信息“黑名单”
据了解,2006年全市安置残疾人就业申报的单位并未达到100%。一些企业还在持观望态度。为此,有关部门印发了10万份《告知书》,“五一”前发放到这些企业。
“2007年,那些未能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如果仍不交纳就业保障金,将被通过政府的企业信息系统对外公布,同时录入政府信息‘黑名单’,将来从银行贷款等都可能受到限制。”市残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网络化管理避免《残疾人证》重复用
据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在广大单位积极申报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同时,也有个别单位弄虚作假,如为完成录取残疾人占总员工1.7%的比例,不如实申报职工总数,甚至购买《残疾人证》进行登记。
市残联强调,2007年是改变征缴办法的第二年,有关部门将严格执行规定,在核实单位录用残疾人比例时,要求单位在出示录用残疾人的《残疾人证》的同时,还要出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残疾人交纳各种保险的证明。
另外,针对2006年福利企业不用接受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一些单位钻空子,从部分福利企业职工处出钱“借用”《残疾人证》的情况,市残联表示,2007年全市将率先对福利企业进行审核。
同时,一套“保障金缴纳信息网络系统”正在建设中。网络化管理,可以有效杜绝一证多次登记的审核漏洞。
2006年5.59万名残疾人受益
据了解,从2006年8月本市启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改由地税部门征缴工作以来,截至2006年底,已有29.15万家单位申报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这些单位中就业残疾人总数达到41274人。200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共惠及5.59万名残疾人:给予1.16万名重残人生活补助,给予6000多名残疾人大学生或残疾人子女助学资助;对500多户残疾人给予住房补贴或帮助新建房、危房改造。另外,还对一些残疾人进行了就业扶持。(侯莎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