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毅彬通讯员徐丽碧)以每年10万元的价格向纸厂租了一间废纸仓库,说是为了生产包装纸,实际上是生产假烟原料——烟草薄片。近日,制假人员陈某耀、赵某军被分别判刑,雇佣他们的投资者陈某在逃。去年9月初租下仓库后,陈某把制假机器运过来开始生产。
仓库出租方工作人员郑某发现陈某的造纸机器和他们造纸厂的不一样,生产工艺也不同:生产出来的纸较薄,有烟草味。他觉得奇怪,便打电话问陈某。陈某一口咬定是包装纸,只因害怕虫蚁侵蚀,加了灭蚁添加剂,才会有味道。去年11月14日,执法人员冲击了这个“制假工厂”,共缴获“烟草薄片”成品145箱2900公斤,烟末2125公斤,价值19万多元。公诉机关认为,陈某耀、赵某军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但陈某耀不服,他认为自己不是投资者,只是被雇参与管理。赵某军也提出自己不是技术工人,只是被雇参与生产,不构成非法经营罪。同安法院认为,陈某耀、赵某军虽然没有出资生产烟草薄片,但他们一个负责管理现场、一个负责提供技术,在帮助投资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中所起作用较大,应当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同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陈某耀、赵某军有期徒刑8个月、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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