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5月1日电(记者杨跃萍)今后,云南省凡出台重大经济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并建立覆盖全省的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定期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调整和完善。
这是今起施行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重大经济政策的审批制度》规定的重大经济政策出台程序和相关要求之一。
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丁绍祥介绍,从5月1日起,云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施行加强政府内部管理的8项工作制度,对国有资产处置审批、重大资源开发利用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审批、财政追加预算支出审批、出台重大经济政策审批、重大决策通报、省政府文件把关和经济运行分析等重大决策机制进行规范和完善,通过制度建设把依法行政的目标转化为具体的实践行动,促使政府工作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水平。
其中,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制度对省属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有偿转让,国有产权折价入股、利润上缴等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从处置权限和审批程序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对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的处置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具有重要意义。
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制度明确规定,属于政府投资的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相关主管部门须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流程;而属于社会投资的重大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相关部门必须在60个工作日完成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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