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红》在前些时候可是真红,案头床头,客厅会友,茶肆啜茗,文化人差不多都在读在谈了。去年10月中旬末,我收到特立独行的文学批评家韩石山先生惠寄的新著《谁红跟谁急》。我给韩先生回信说,大著“红”收到,告诉他现在我的案头刚好就有了三本“红”书啦:一本是前天由青年诗人汗漫贤弟,自沪购寄的刚揭晓的诺奖得主帕慕克的小说《我的名字叫红》。
“红”读着轻松舒服,文笔很美,这大约与译者本人多有干系故不说了。“红”的内质丰厚坚挺如表现史实、爱情、战争、东西方文化碰撞与融合等,都经人所道故此也不赘言。我仅就书中对金钱的顺带揭示就很叹服帕慕克的文学本事。他用力不多,却精雕细刻,幽默传神,令人遐思绵绵。
在“我的名字叫金币”一章,小小一枚金币便成了“我”的第一人称叙述者。一个兑币商人为了以假攫真,声称以牙咬看硬度来检验持真金币者(以币换零)币的真假,暗自事先把假币含嘴里,再把对方的真币填入口中,然后吐出他的假币,反说人家是企图以假骗人。一次半路上突遭不测,一伙劫匪大喊:要钱还是要命!危急之下持币人速将金币藏进肛门。没有得到钱的劫匪发了淫威又喝道:要贞操还是要命!于是,强盗们一个个鸡奸了他。金币自述道:“我们被塞在那个小小的洞里所承受的痛苦,我就不跟你们提了。”后来在深夜,还是被一个卑恶的小偷割断了受害者的喉咙,得逞后小偷怒骂金币道:全都是为了你!“红”书通过金钱“我”的那些游历行踪,让世人深窥到了无所不在的金钱世界:“这个世界是建立在我之上的;我可以买所有的一切。”
普天之下,金钱真是个叫人说不清道不明又爱又恨的尤物。美元上写着“以上帝的名义”。而圣经上又说让富人进天堂,比骆驼从针眼里穿过还难。真理告诉世人,金钱成全英雄也使混蛋得宠。功勋与罪恶兼存一身。莎士比亚、巴尔扎克笔下创造的为金钱所累的经典人物夏洛克、葛朗台,至今还活在世上。这就是经典的不朽,就是大家的本事。纵是塑不出不朽的人物,能留下经典的片断甚至细节,也是作家了不起的贡献。《我的名字叫红》做到了,帕慕克也堪称是一流的大家的。如果仅从这一视角衡定,那么相形之下,我的拙著“红”就见绌,就是速朽的了。仰望大师吧,他们确是人类文明的灯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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