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胡勇谋通讯员冉红实习生范蕾)眼睁睁看着骗子买了新房给其家人居住,却无法请求法院将该房拍卖、偿还她的损失,昨日,被骗35万元的邓女士气得双手直抖。
邓女士是某通讯公司营业员。
4个月后,邓女士发现程某早已脱离公司,合同是伪造的。去年9月,她终于在一家茶楼堵住程某。上月18日,江岸区法院以诈骗罪对程某判刑13年。
她查出,去年3月,程某以11万元卖掉老房子,花45万元在硚口买了一套三室二厅。上月28日,邓女士拿着欠条告上法院,申请变卖该房,偿还自己。
法官告诉她,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和“适度执行”原则,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邓女士认为这对她很不公平。程某是否还有其它财产?她希望知情人与记者联系,电话6102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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