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天炳
个人简介:洪天炳,男,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为晋江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曾获得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安康杯”竞赛优秀组织者,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07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自1998年3月开始主持晋江市总工会工作以来,率先在县级市建立健全独具特色的镇、村、企业工会“小三级”工会工作制度,提出“双维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做法,积极探索维护外来工合法权益各种新模式。
早报记者王昆火徐占升文/图
几乎所有在晋江务工的人都知道,如果遇到诸如工资被拖欠等侵害自己权益的事,或者与老板发生了纠纷该怎么办,就要在村级工会那里得到帮助。在晋江,村级工会被人称为社会的“稳压器”,工人的难处在这里得到解决,许多劳资矛盾在这里得到消化。
之前,虽然有的企业已经建立了工会,但是当职工权益受到侵犯时,却往往无法协调,因为工会组成都是企业员工,今后还要继续在企业里工作。终于,经过不断的思考和探索,洪天炳提出的“在镇、村、企业成立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权时上浮一级”的设想经试点成功后开始在全市推广,村工会渐渐成为当地企业和职工沟通的桥梁。村工会一些成员都是村委会成员担任,他们对村企业情况熟悉,能够及时化解职工和企业的矛盾。在遇到企业工会无法协调的情况时,企业所在村、镇的两级工会就介入解决维权事宜,通过同职工交流,同企业协商,大大提高了化解劳资矛盾的效率。
洪天炳介绍说,晋江每年工业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或者是有10家以上企业的村,都建立村工会,目前全市170多个村级工会,也就是说90%以上的行政村都有工会。
在晋江全市工会遍地开花的时候,洪天炳又出人意料地提出“工会也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员工权益和企业发展是对矛盾的统一体,它们相互影响又相互发展。”洪天炳说,企业得到稳固发展,职工的权益就有保障。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并不是种偏爱,而是让职工把企业当成家,同企业一起成长,保证职工有更好的权益。
洪天炳说,晋江1998年就开始试行工会经费委托地税部门代收,减少了工会财务人员设置,让工会有更多的时间来关注职工的工作情况,帮助职工维权。据了解,1998年起,晋江部分乡镇试行工会经费委托地税部门代征,该做法得到了推广和肯定。2004底,工会经费委托地税部门代征工作在泉州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