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超市未见停售食品
涉及薯条、小红薯、乡里腊鱼和鱿鱼丝
晶报讯(记者王志明)昨天,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发出“五一”黄金周食品停售指令,4种质量不合格食品被责令全市下架,其中涉及薯条、小红薯、乡里腊鱼和鱿鱼丝。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责令停售的4种食品分别是:标称北京市惠利康食品有限公司2月4日生产的薯条(378克/袋),2月6日生产的小红薯(571克/袋),下架原因是二氧化硫超标;标称浏阳市乡里人食品厂1月10日生产的“乡里人”牌乡里腊鱼(108克/袋),不合格项目山梨酸;标称莱州大家乐食品有限公司2006年12月10日生产的“大家乐”鱿鱼丝(100克/袋),苯甲酸超标。
昨天,记者走访深圳岁宝、民润、华润万佳和家乐福等大型超市,发现上述几个品牌均没有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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