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陈祥木)昨日,有外地游客向早报投诉称,他们在市区美食街某餐馆消费后索要发票时,被经营者以“‘五一’长假期间税务人员放假,没有领到发票”为由拒绝了。
“泉州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有关负责人说,不论是到商场购物还是到酒店消费,消费者依法均可向经营者索取正规税务发票,如被经营者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请随时拨打12366投诉电话予以举报,热线工作人员将立即赶到事发现场,进行查处。
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不论是平时还是节假日,所有商业企业或服务行业等,在其税务发票使用完之前,必须提前到税务部门办理领取新的税务发票手续,而不是等到税务发票使用完了再续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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