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珺海花)近日,省建设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物价局、工商局10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我省房地产市场秩序进行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明年3月份,分为部署、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紧紧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在建并已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
《通知》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检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其工作人员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滥用权力等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以及违规强制拆迁等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审计和检查。《通知》强调,相关部门应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参与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部门都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受理电话和信箱。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对在排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与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配合,集中查办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惩处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贿行为。《通知》指出,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事业单位内控机制;制定完善行规、行约,加强对开发商以及相关中介机构行为的约束即从调查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量入手,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房价格,完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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