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姚毅 通讯员曾军荣潘璐)长沙市民张大姐昨日乘飞机去韩国旅游,特意带了几瓶辣椒酱,但在黄花机场安检时,工作人员告诉她其携带的辣椒酱每瓶都已超量,按规定需要托运。从5月1日起,乘坐从我国境内始发,搭乘往国外以及港澳台等地区的航班,每人每次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不能超过100毫升,总量不得超过1升。
昨日,在黄花机场安检护卫部,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在为旅客随身携带的小件液态物品套上透明塑料袋,并重新封口。安检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民航的新规定,受限携带的物品包括液体、凝胶以及喷雾类液态物品。携带上述物品乘坐国际航班的旅客,必须将这些物品盛在容量不超过100毫升容器内,并须放在最大容量为1升、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而且每名旅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一般来说一个1升容积的塑料袋只可放置5个容量100毫升的容器。超出部分必须托运。
如果旅客携带的液态药物超过了这个量,就要有医生的处方或医院证明才能放行。如果是婴儿吃的奶、果汁和液态食品,经过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以适量随身携带。
从前、昨两天的检查情况来看,旅客携带的超标液体物品大多是湖南人爱吃的辣椒酱和八宝粥之类的食品,还有牛奶、矿泉水等饮料。“五一”期间客流量明显增加,新规也使安检速度相对减慢,安检部门提醒旅客,尽可能提前两小时到达机场,以免耽误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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